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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保险制度有望年内推出 央行称已准备就绪
来源:本站  时间:2014/1/13 11:05:01  浏览量:9143  字体:

    本报讯(记者 武岩生)近日举行的2014年央行工作年会指出,存款保险制度各项准备工作基本就绪,今年将全面深化金融改革,努力在金融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实现新的突破。

  分析人士认为,作为我国当前金融改革的重要环节,备受关注的存款保险制度已是“箭在弦上”,今年择机推出将是大概率事件。“存款保险制度的建立是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提。2014年是改革之年,预计存款保险制度将会很快推出。”交通银行(3.78, -0.02,-0.53%)首席经济学家连平预测。

  日前中国银行(2.51, -0.02, -0.79%)国际金融研究所最新发布的“2014年经济金融十大趋势”称,当前我国推出存款保险制度的时机已经成熟,预计将于2014年上半年正式推出。

  与此同时,监管层也放出了允许银行破产的风。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在“北大经济国富论坛”上表示,银监会正在酝酿加快推出银行破产条例,一石激起千层浪。而老百姓关注的重点,是银行要“自担风险”了。

  存款都要买保险了,钱存在银行还安全吗?不少市民发出了这样的担忧。对此,专家和业内人士表示,市民不必担忧太多。而存款保险制度将如何运行,单账户理赔上限是否是50万,还要等待确切消息。

  银监会副主席阎庆民表示,“未来要让市场说话、让资本说话,如果商业银行最后资不抵债,就会退出。”

  按照此说法,未来政府不再为储户在商业银行的存款兜底,允许银行破产倒闭,一旦有银行破产,储户的存款将由存款保险机构赔偿,但赔偿有一定限额。根据目前透露的消息,储户在单个银行的存款,最大赔付额度可能是50万元,超过这一限额的存款部分,将得不到赔偿。

  按照50万元限额,实行存款保险制度之后,假如储户在单一银行的存款不高于50万元,万一银行破产倒闭,储户将获得与实际存款金额相等的全额赔偿;如果存款超过50万元,则最多获赔50万元,超出部分或者不能获得赔付,或者像美国和中国台湾一样,按一定比例赔付。

  存款保险如何运作?

  未来存款保险将怎样操作?据了解,存款保险制度有可能的实施方式为,在央行下属金融稳定局设存款保险基金,初步规模每年在100亿-150多亿元,费率大体在万分之一点五到万分之二之间。

  存款保险制度是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的措施之一。中国市民大多资产单一,多是以储蓄实现。按照限额赔付的惯例,如果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存款机构开立有多个存款账户的,各账户余额合并计算。业内人士建议,老百姓的存款最好能分散存于多家银行,避免鸡蛋放在一个篮子里的风险。

  据透露,目前,首批民营银行试点名单已经上报,最快将于2014年年初获得批复,北京、上海、深圳、浙江等热点区域有望成为首批落户地。

  业内人士分析,实施存款保险制度,银行业必须向存款公司缴纳一定的保费,会增加银行的运营成本,但相对而言内部风控成本将会有所降低,对于储户来说是利好的消息。

  背景

  什么是存款保险?

  存款保险制度其实是一种金融保障制度,简单地说就是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联合起来建立一个保险机构,然后成员机构作为投保人按一定的存款比例缴纳保险费,建立存款保险准备金,当成员机构发生经营危机或面临破产倒闭时,存款保险机构向其提供财务救助或直接向存款人支付部分或全部存款,从而保护存款人利益,维护各类存款性金融机构的信用。

  存款保险制度并不是新生事物。1929-1932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先后有近万家商业银行受冲击倒闭,存款人损失严重。1933年,美国通过《银行法》,据此设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公司,为已投保银行和储蓄机构的存款人提供保护,目前为大多数存款账户提供10万美元全额保险,部分退休账户达到25万美元,超出限额的按比例赔付。

  在2008年的金融危机中,美国有数十家商业银行轰然倒下,如果没有存款保险公司“兜底”,必定引发更大的恐慌。目前,在金融稳定理事会的24个成员国(地区)中,只有南非、沙特阿拉伯和中国没有建立。

  在我国,并非没有存款保险制度,而是政府一直作为金融机构的最后担保人,实行的是隐性存款保险制度,这也是老百姓对银行有天然信任感的原因所在。但这并不代表金融机构就不存在经营危机,1998年,受亚洲金融危机冲击,海南发展银行因严重支付能力不足而关闭,境内居民在该银行的储蓄存款本金及合法利息,最后由人民银行指定保证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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