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托业协会获国务院批准 批文下周初将送交银监会
2006-2-7 财经时报
在中国众多行业协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正常开展的不足20%;基础一般、活动一般的占一半左右;基础较差,活动困难的达1/3
历经近两年波折的中国信托业协会的筹备工作,本周有了新进展 。《财经时报》从民政部方面获悉,国务院“同意成立中国信托业协会”的批复已经传达到该部。民政部将于下周初,将此批复连同民政部门的意见送交至协会的主管机构——中国银监会。
知情者称,协会被初步定位为“半官方的社会团体”,即协会很可能承担部分“官方职能”。记者从信托业内部了解到,协会成立大会的筹备工作也已经展开。
中国银监会负责中国信托公司的监管,也将是未来的信托协会的主管机构。信托业协会是信托业同业自律组织。刚刚经历大规模重新整顿的信托公司,对协会寄予很高的期望。
定位为半官方团体
据了解,信托业协会吸收的会员,主要是目前市场上被监管部门获准重新登记的信托公司。记者没有获得“是否会吸引从事信托业务的其他金融机构参会”的确切消息。
专家指出,现阶段看,这一设想并不现实。因为目前中国实行分行业监管的分业金融经营模式,信托业务不是信托公司的专利,其他金融机构如商业银行、证券公司等都可以从事。归属于中国证监会监管的基金公司,也是从事信托业务的机构。
将信托业协会定位于半官方的社会团体,得到了协会筹备组的认同。一位赞同人士称,这种定位有助于在监管层和被监管方之间建立一个对话机制,同时能够缓冲双方的矛盾。另外,协会有一定的权力容易运作。
中国目前的协会组织大致分为三类:官方机构、半官方机构和纯民间团体。
更早前,中国银监会有关人士曾透露,希望将协会定位于一个纯民间团体。然而,如果是纯民间机构,那信托业协会将要看企业的脸色行事,就有可能形成与监管部门“对抗”的态势。
截稿时,记者没有联系到中国银监会相关人士,无法确定银监会的态度是否发生了改变。但一位接近银监会的人士透露,银监会还是希望能够将协会定位为半官方团体。
负责协会筹备的相关人士透露,协会的秘书长已经确定。会长的确定还需要时间,因为要等待银监会的意见。会员单位的会费金额还没有确定。一种说法是5万元,另一种说法是不低于10万元。乐观的估计是,一个多月后,协会就可以正式揭牌。
历经波折
在一位已经为协会筹备工作近两年的高层人士的印象中,信托业协会的成立与中国的信托公司一样历经坎坷。
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末,信托业就有成立自己协会的想法。当时的初步设想是,由原来的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牵头组织,但由于种种原因,最后不了了之。随后,整个中国的信托业经历了全面整顿。
2002年,信托业重回“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本业。信托业重新受到社会的关注,作为行业的自律组织,信托业协会又一次被提上案头。当时已经获准重新登记的32家信托投资公司,共同建议成立信托业协会,并且上报到中国人民银行。据了解,当时筹备的方案也获得了央行的认可,并称已经报送民政部。但是,在2002年年末,事情便没有了下文。
监管部门也曾多次表示,要尽快成立信托业协会。 2002年3月,经中国人民银行出面组织,国内各家信托公司推选敲定了信托业协会筹备工作小组的5家成员单位。由此,筹备工作才算正式拉开序幕。
2002年5月颁布的《信托投资公司管理办法》第六十一条规定,信托投资公司可以成立同业协会,实行行业自律;信托投资公司同业协会开展活动,应当接受中国人民银行的指导和监督。
“婆婆”还是“代言人”
同时,一个担心始终没有因为信托业协会的获批而消除。一家信托公司负责人坦言,至少现在看,信托协会真正能做什么并不明朗。其实,他的担心更多的是来源于现有协会的现状。
一份调查显示,在中国众多行业协会中,具有一定影响力、工作正常开展的不足20%;基础一般、活动一般的占一半左右;基础较差,活动困难的达1/3。
行业协会在中国诞生时就带着浓重的行政“胎记”,直至现在仍然很明显。很多企业私底下把它戏称为“二政府”,或“婆婆”。
由民间自主自发成立的行业协会仅占10%。大部分行业协会由政府工作人员兼任主要领导职务,他们掌握着各行业协会的实权,在必要的时候,行业协会可以变成行政权力的隐身符,想用就用,进退自如。
有迹象表明,信托业协会极有可能以半官方的形式出现。业内人士指出,作为信托业的自律机构,成立信托协会,一是协助政府监管部门对信托机构进行自律性监管;二是大力加强信托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并可参照证券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制度,承担起信托从业人员资格考试和注册上岗制度的执行。但二者功能如何协调,将是未来发展中的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