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通过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评审
高新区《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 12月15日,由高新区制订并报送的《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得到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的山东省地方标准专家评审会的一致通过,并将由山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成为山东省行政区域内报审咨询服务工作的地方性标准,在全省推行。
此次高新区报送的《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是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商引资报审咨询服务质量规范》的基础上修订完成的。原标准于2004年由泰安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DB3709/T106-2004标准发布,成为泰安市地方标准。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调整和修订以及高新区事业的发展,高新区对原标准作了相应的补充完善,并作为山东省地方标准上报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评审专家认为,泰安高新区报送的《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在山东省乃至全国范围内系首次提出,《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标准的结构、编写规则、规范性技术要素等,符合GB/T1.1-2000和GB/T1.2-2002的要求,符合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报审咨询服务工作规范》确定的各项内容符合山东省服务业的有关要求;标准内容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强,可以成为关于报审咨询服务工作机构、人员、主要工作内容、工作要求、监督机制等的地方性标准性文件。它的实施,对于提高山东省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完善全省标准化体系建设,推进服务标准化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此举标志着泰安高新区在投资服务方面走在了全省前列,对进一步规范报审服务流程、提高泰安高新区招商吸引力和形象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报审咨询服务中心 质监分局) |